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第一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四)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减刑裁前公示表
广大公民:
广东省梅州监狱于2024年3月1日向本院提请下列人员的减刑建议,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将梅州监狱报请减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公示期限、反馈方式”所载明的方式向本院反馈。
监区:四监区
法院案号 |
姓名 |
性别 |
原判罪名 |
原判刑期 |
刑期变动 |
提请依据 (行政奖励) |
提请依据 (扣罚) |
监狱意见 |
140 |
洪晓丰 |
男 |
故意杀人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6年3月16日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8年12月21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21年6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获得表扬6次,剩余266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41 |
李植人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无期徒刑 |
2010年10月28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2年11月29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2016年6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2018年10月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1年6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获得表扬6次,剩余443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42 |
李利炎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13年12月4日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6年11月24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获得表扬6次,剩余115分 |
2次累扣6分。其中,新考核累计1次,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43 |
陈凯杰 |
男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16年 |
2019年11月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1年12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获得表扬5次,剩余293分 |
新考核累扣1次,共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44 |
刘柳彬 |
男 |
抢劫罪、盗窃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8月5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5年12月1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18年10月1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1年6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获得表扬6次,剩余534分 |
新考核累计1次,共扣2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145 |
谢彦 |
男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11年 |
2019年4月18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2021年6月30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获得表扬5次,剩余73分 |
累计9次,共扣68分。其中,新考核累计5次,共扣16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46 |
陈锐生 |
男 |
非法经营罪 |
有期徒刑3年9个月 |
|
获得表扬4次,剩余81分 |
新考核累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
147 |
邱乾坤 |
男 |
抢劫罪 |
有期徒刑2年9个月 |
|
获得表扬2次,剩余280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148 |
段建军 |
男 |
贩卖、运输毒品罪 |
有期徒刑13年 |
|
获得表扬4次,剩余187分 |
累计8次,共扣127分。其中,新考核累计3次,共扣6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149 |
屈智斌 |
男 |
诈骗罪 |
有期徒刑10年 |
|
获得表扬7次,剩余286分 |
累计4次,共扣48分。其中,新考核累计1次,共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50 |
蔡少键 |
男 |
故意伤害罪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2009年8月8日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2012年1月10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2014年1月21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2017年6月2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20年10月28日依(2020)粤14刑更监153号刑事裁定,撤销(2014)梅中法刑执字第7号刑事裁定,对其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
获得表扬6次,剩余6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51 |
陈锦福 |
男 |
抢劫罪 |
无期徒刑 |
2013年12月4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十九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2016年4月23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2018年12月12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获得表扬5次,剩余584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152 |
林宝得 |
男 |
贩卖毒品罪 |
有期徒刑8年 |
|
获得表扬5次,剩余51分 |
新考核累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
153 |
朱小兵 |
男 |
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 |
有期徒刑17年 |
2021年12月24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获得表扬5次,剩余248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154 |
黄义 |
男 |
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无期徒刑 |
2016年9月2日对其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2019年1月27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2021年8月26日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
获得表扬6次,剩余7分 |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155 |
郑松荣 |
男 |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碍公务罪 |
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
|
获得表扬6次,剩余131分 |
累计3次,共扣46分,其中,新考核累扣1次,共扣1分 |
提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
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