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次数:17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220日在梅州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思彬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法院按照省法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水平提高年、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年”活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共受理各类案件21471件,同比上升11.00%;办结21067件,同比上升9.80%,审限内结案率99.83%;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587件,办结3550件,审限内结案率98.97%省法院统计的反映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的14项核心指标、6项指导指标,我市法院全部达标,其中有10项指标远远优于省法院下达的指标值,审判质效排在全省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梅州

加强刑事审判。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812284人、二审刑事案件17229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35人,重刑率12.90%。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369件,判处罪犯506,成功审结邓伟杰等15名被告人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大要案;从快打击多发性犯罪,依法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76件,判处罪犯393人;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9116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778人;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罪案件282290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404642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62.09%。健全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开庭制度,裁定减刑假释2518人。

加强民商事审判。认真执行新《民事诉讼法》,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0752件、二审民商事案件674件,诉讼标的额21.99亿元。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5211件。依法促进诚信建设,审结买卖、借款、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案件3225依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破产案件5件。依法推动知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8件。妥善处理好判决和调解的关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1.10%。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市中院荣获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再审案件效率奖”。

加强行政审判。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5件、二审行政案件30件。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原则,依法审理好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劳动、工商、城建、资源等行政案件。积极推动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24.30%。积极推行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探索行政审判服务法治梅州建设新路子。积极支持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338件,准予执行1292件。

加强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952件,实际执行率91.90%,排名全省法院第二位;执行到位金额5.59亿元。全力推进执行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办案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工作集约化、流程公开化”。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构建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深入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梅县、兴宁、五华、平远、丰顺5个基层法院被省法院评为先进法院。认真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共清理党政机关等六类特殊主体的案件104件,标的额1.07亿元。认真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金融债权案件1524件,标的额2.24亿元。推动执行信息系统和社会征信体系对接,将第一批41名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老赖”名单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黑名单”。

二、坚持能动司法,建设平安梅州

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制定《梅州法院创建平安梅州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全力推动平安梅州建设。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制定《梅州法院为“三区三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10条有力措施,开通绿色司法通道,全力配合“三区三城”重点项目建设,依法及时审查执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87件。积极推进依法治市,依法审查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176件,执结标的额 3015.10万元。

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出司法建议247,采纳率59.50%“柔性指点”取得“刚性效果”,有力地促使有关部门健全机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其中,加强对病死猪监管、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的司法建议,市政府多位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遏制非法采矿行为、降低生态风险的司法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国土资源局迅速采取四项措施,有力保护了客都大地的青山绿水;加强个人股权转让税收征管的司法建议,市政府领导多次召集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股权转让税收监管,有效地堵塞了股权转让税收漏洞。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社会延伸保护、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主动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工作,大力培树创新工作“梅州品牌”。稳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成立梅州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库,评选首批审判业务专家10名。率先对梅州监狱提请减刑、假释的391名罪犯在互联网上进行裁前和裁判结果公示,提高司法透明度。大力推进裁判文书改革,丰顺法院推行表格式裁判文书,简化裁判文书内容;兴宁法院试行要素式裁判文书,杜绝裁判文书繁琐;五华法院在全省首创裁判文书附图说明,解决法律语言难懂问题。梅州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经验,被省法院推广,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折翼天使”重新找到人生的坐标和航向。

三、坚持为民司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推广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服务中心、诉前联调中心,设立党员先锋示范岗和导诉员,建设一站式“法律超市”,让群众少跑腿、少费时、少花钱、少误工。完善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环节的便民措施,探索上门立案、网上立案、网上远程视频办案、小额速裁等利民举措,使司法更亲民、诉讼更方便、群众更满意。推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业园区、旅游文化区等行业巡回法庭,巡回审结各类案件1102件,深入基层接地气,服务群众零距离兴宁法院全面推进“无讼村居”创建,被《法制日报》整版在全国推介工作经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83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21.48万元,为106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37.70万元,为社会和谐增添正能量。

加强司法公开。深入推进“司法六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以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方式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全市法院上网生效裁判文书2532份。加快建设司法公开“自媒体平台”,全市法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具有自己一级域名的手机网站,市中院和6个基层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市中院官方微博“客都天平”希望“被关注”、欢迎“来挑刺”、愿意“亮家底”,从全国2245个法院微博中脱颖而出,入选全国“十大法院系统机构微博”。建立电视录播与微博直播庭审相结合机制,全市法院通过电视台录播专题、新闻节目627期,官方微博直播庭审28次。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落实陪审员“倍增计划”,陪审率达96.80%

加强审判管理。加强审判运行态势研判,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审判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认真开展对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成功审结了王佛鹏合伙协议纠纷、郑化祥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洪春如返还原物纠纷等一批难案。建立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长效机制,全市法院共开展“两评查”活动56次,组织庭审评查案件788件;评查裁判文书1448份,裁判文书优良率99.50%。在省法院抽查的120件案件中,优良案件增长100%,问题案件下降为零。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两评查”活动先进单位,兴宁法院1件案件庭审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庭审”,市中院1篇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加强人大、政协联络。自觉接受监督,创新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八个百”活动1831452人,实现联络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市中院主动到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邀请10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梅州监狱观摩20件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着力打造具有梅州特色的联络工作新模式。

四、坚持文明司法,建设“三化”法官队伍

抓教育提能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推进党建“书记项目”。 大力推进法官素能提升工程, 切实提升干警 “五个能力”。加强学习培训,举办刑事、民事、执行、立案等培训班42期,培训干警1904人次。选送审判业务骨干189人次到高校和国家法官学院深造,着力培养过硬的法官队伍。

抓作风保廉洁。狠抓司法作风转变,加强作风巡查、审务督察、警车检查,对全市法院明察暗访132次,重点整治干警的庸懒散奢问题。加大惩治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决不姑息纵容,共立案查处违反廉政规定、办案纪律等违法违纪人员25人,主动移送检察机关处理16人。深刻剖析个别干警违法违纪原因,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大讨论,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司法廉洁教育,建立廉政档案,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把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抓文化激活力。全面加快客家特色法院文化建设,以文化“软实力”提升审判工作“硬指标”。市中院客家特色法院文化基地12项工程全面建成,全市法院全部通过省法院文化建设达标验收。以法院文化为引领,在全市法院开展“十佳调解能手”、“十佳办案能手”、“十佳女法官”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了一批创先争优标杆。全年共有31个先进集体和63名先进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中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法官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科组织”,兴宁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全市法院有4人分别被评为全国相关工作先进个人。

五、坚持科技司法,加强法院基础工作

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梅州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改造提升中院内网功能,建成全市法院一盘棋的信息化格局。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全力打造科技法院升级数字法庭,增加远程提审设备,实现远程提审、庭审。强力推进OA系统应用,逐步实行全市法院网上办案、无纸化办公。建立法院网站群,实现8个基层法院网站在中院导航页一站访问。

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全市24个人民法庭统一标识,注重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加强法院安保工作,全面升级安保设施,增强安保力量,全市法院招聘辅警64人。深化与广州法院的结对帮扶工作,拓展帮扶载体,创新帮扶形式,努力实现帮扶效益的最大化。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和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基层法院发展不平衡,改革创新动力不足;司法水平有待提高,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少数法官司法理念滞后,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全市法院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审判实践,推动全市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二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履行审判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服务梅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化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法院内部管理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四是大胆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民生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法律的正义,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是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改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所在。2014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省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为梅州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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