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工作报告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梅州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思彬
各位代表:
我代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司法改革,彰显司法担当,维护公平正义,为梅州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案件19638件,审结19404件,结案率98.8%。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397件,审结3377件,结案率99.4%。在全省法院综合考核中,市中院取得第二名佳绩;在省综治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梅州法院位居全省法院首位。
一、强化执法办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839件、二审刑事案件146件,判处被告人259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05人,重刑率9.1%。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杀人、伤害、强奸、抢劫、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524件689人。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审结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群众安全犯罪案件238件251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非法经营、信用卡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64件91人。依法惩治腐败,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89人。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未成年人非监禁刑适用率60.69%,对139名未成年罪犯进行犯罪记录封存。加强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62件,调解、撤诉122件,调撤率75.31%,赔偿给付金额1100万多元,切实解决被害人家属的实际困难。树立“精细化审理”理念,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019件2019人,市中院荣获“全省法院减刑假释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9729件、二审民商事案件881件,诉讼标的额38.73亿元。切实保障民生,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物业、劳动争议等案件1568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003件,调解、撤诉2969件,调撤率74.17%,有力促进家庭和谐。全力保障金融安全,审结借款、保险、信用卡等金融案件2657件。着力保护诚实守信,审结买卖、股权、房地产开发案件526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审结著作权、商标权案件26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兴宁华中电力有限公司等破产案件6件。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68件、二审行政案件89件、国家赔偿案件4件;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018件,准予执行944件。推进依法治市,妥善审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劳动、土地、林地、城建、资源等行政案件,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新途径,积极推进行政诉讼协调和解,一审行政案件和解率9.2%。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逐步改善 “告官不见官”现状。
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443件,执结率99.2%,执行到位金额11.35亿元。加强执行规范化管理,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主动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实行执行信息全方位公开。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执结十类涉民生案件1225件,发放执行款6473万多元。针对全市法院执行机构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黑名单”制度,将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116名“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强化能动司法,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服务梅州振兴发展。坚持司法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关于全市法院为梅州全面深化改革、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提出12项司法服务措施,开通绿色司法通道,全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及时审查、执结江南新城、芹洋半岛、兴宁南部新城、丰顺新区、蕉城城南新区、汕湛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案件62件,拆迁面积1.8万平方米。维护梅州金融生态安全,大力开展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清贷专项活动,共审结清贷案件905件,标的额4.72亿元。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市中院在审查蕉岭县福岭水泥厂破产还债案件时,促成当地政府和企业稳妥解决216名职工安置补偿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指导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重整,有效保证蕉岭法院圆满审结全市首宗企业破产重整案,妥善化解了严重的股东纠纷和11.4亿多元的债务纠纷,使陷入困境企业起死回生,有力保障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司法“社会责任”,及时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提出司法建议242份,反馈率67.77%,有力推进法治梅州建设。其中,大埔法院发出的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的司法建议,促成大埔县政府出台了广东省首份县级行政首长应诉规定;司法建议首次被中央国家机关采纳,市中院发出的《关于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相关商标进行审查的司法建议》,得到国家商标局采纳并撤销“皮宝王”商标。梅州法院4份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名列全省第二位。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缓刑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帮教、回访,减少重新犯罪。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副校长活动58次,为老百姓播撒司法文明的种子。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兴宁法院被评为“广东省第二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打造富有梅州特色的司法改革品牌。制定《梅州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案》,首先推开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市法院新选任人民陪审员194名,陪审员总数达到了390名,参审案件2053件,陪审率70.57%。改革案件开庭排期方式,实行网上预定法庭,审判效率提高25.9%。创新减刑假释庭审形式,首次在监狱内视频直播减刑假释案件庭审过程,让服刑人员家属全程观看,直观感受司法公正。探索司法公开新举措,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0件,提高司法透明度。丰顺法院实行执行文书改革,对被执行人财产需要采取的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裁定书中预先明确,提高执行效率。
三、强化司法为民,切实保障群众司法需求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建设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安装POS机缴费系统和互联网电脑,为身体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审判、上门送达执行款等司法送温暖服务,赢得人民群众点赞。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实施办法》,有效解决当事人诉讼保全担保困难,得到省法院高度肯定。创新多元联动调处消费纠纷新模式,市中院与市工商局、市消委会联合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维权新机制,为消费者开通维权“快车道”,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的司法成本。创新涉诉信访形式,实现全国四级法院远程视频接访互联互通,5件案件当事人成功通过远程视频向最高法院信访法官表达诉求,大大提高接访效率。加强审判监督,审结再审案件89件、申诉复查案件1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9.67万元,为大埔“植物人”郭淑艳等19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16万元,让司法阳光洒满群众心田。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依托“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全市法院全面建成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让老百姓切身体会司法的公平正义。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渠道,全市法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成功构建梅州法院官方微博群、门户网站群。市中院形成“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手机网站、宣传栏”五大自媒体公开渠道,推出“微发布”、“微专题”、“微直播”,及时公开司法信息,发布信息8272条,图片1513幅,拥有粉丝229486人,司法公开活动无“微”不至。积极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38次,邀请150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代表零距离接触审判工作。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实现生效裁判文书同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广东法院网和所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78.68%,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对审判运行的管理监督。出台《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民事诉讼的暂行规定》,防范虚假民事诉讼案件。加强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29次,评查各类庭审案件1047件,评查裁判文书1265份,裁判文书优良率95.91%,其中市中院对梅县、梅江法院469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开展了重点评查。在省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案件交叉评查活动中,经汕尾中院评查,梅州法院案件优良率达97%。
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省法院加大对梅州法院的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全市法院的办公办案经费。坚持科技司法,全力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全市法院共建成数字法庭12个,具备庭审速录、证据展示、数字化影像采录、存储、播放、控制一体化管理功能,庭审笔录通过电脑和电视屏幕同步显示给当事人和旁听人员观看,庭审视频音频同步自动刻录光盘存档。做好资产普查登记工作,优质配置审判资源。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全面推进全市法院网上办公办案。提高信息化保障水平,首次对全市法院机房进行小型机容量扩容。增添视频监控、门禁等安保设施,提升法院安保水平。
四、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足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切实解决“四风”问题,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努力做到“三严三实”,干警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端正,蕉岭、兴宁、丰顺法院先后涌现多名干警挺身而出为群众化解险情的感人事迹,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深入推进队伍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纪检监察职能,实施廉政风险台帐管理、动态防控。拓宽监督渠道,全市法院均开通举报网站,实现全国四级法院举报网站联网运行。强化廉政责任意识,对215名部门正职以上干警开展廉政约谈。积极开展明察暗访,组织开展审务督察182次、暗访120次,发出书面整改建议8份,纠正问题45个。全面开展司法巡查,市中院对梅县、丰顺、蕉岭等三个法院开展全面司法巡查,配合省法院对兴宁、平远、蕉岭、五华、丰顺等五个法院开展专项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
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警“五个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加强党建“书记项目”建设,完善“三联三化”党建模式。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加大审判业务培训力度,举办各类培训班65期,培训干警1426人次;组织干警参加“广东法官讲堂”视频培训班10期,培训干警1723人次。加强调研、信息工作,市中院连续19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市法院共有18个先进集体和25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市法官协会蝉联“全国大中城市先进学会”,市中院民一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大埔法院江啟清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和“全省优秀法官”。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涉诉信访工作压力增大,做群众工作能力仍需加强;二是审判质效有待提高,审判监督管理仍需加强;三是案件执行办法不多、执行效果不理想,对执行工作的改革力度仍需加大;四是司法改革压力较大,干警适应改革能力仍需加强;五是队伍的廉政风险较大,廉政建设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依靠各方力量,从自身抓起,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全市法院将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问题为导向,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当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努力实践者、积极宣传者、忠诚捍卫者。二是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围绕梅州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践行司法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把握和妥善处理民生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审判委员会改革,建立院长、庭长和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法官执法如山、清廉如水。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2015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接受市人大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梅州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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