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法院刘国勇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5-14  浏览次数:316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最高院发布通报表彰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梅县法院畲江法庭庭长刘国勇荣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刘国勇自1998年进入梅县法院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法庭,先后在程江法庭、丙村法庭、畲江法庭工作,201310月至今担任畲江法庭庭长。他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爱岗敬业,忠实履职,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荣获“个人三等功”“调解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一是勤勉履职,扎实推进法庭审判工作。刘国勇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深入基层了解当地社情民情,不断提升审判水平,自参加工作以来审结近1300件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且无一错案。2017年司法改革后,作为畲江法庭唯一一名员额法官,刘国勇任劳任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自觉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积极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近年来,因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梅汕高铁、梅畲快线等工程建设,畲江法庭管辖的畲江镇、水车镇和梅南镇出现大量征地拆迁补偿的矛盾纠纷。为服务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向行政机关提出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意见,依法向群众释明征地拆迁补偿法律规定,为推进政府依法征地拆迁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诉源治理,联合司法所、各村支部书记开展诉前联调,经常带领法庭干警下乡普法,为群众答疑解惑,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注重向企业宣传法律知识,为企业发展提出法律意见,积极对涉企经济纠纷开展诉前调解,2013年至今共受理涉及园区企业案件59件,其中调解、撤诉26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廉洁修身,恪守公正司法职业操守。刘国勇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始终坚持廉洁办案,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行为,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不为金钱所诱、不为关系所扰、不为人情所惑。坚持以勤政清廉为本,时刻牢记党纪国法,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充分彰显新时期人民法官的人格魅力。自工作以来,刘国勇从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枉法裁判情况。

四是加强队建,全面提升法庭司法能力。刘国勇担任畲江法庭庭长以来,高度重视人民法庭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法庭干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法庭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大力强化法庭诉讼服务建设,切实改进法庭司法作风,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提升法庭的司法能力,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严管理和约束法庭干警,坚定支持法庭干警依法办案,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庭队伍。近年来全庭人员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违法事件。

(梅县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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