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柔情守正义 利剑仁心铸法魂——记平远县第八届五星道德模范刘苑桂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332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他是一名在法院坚守25年、在执行一线奋战4年的老兵。“执的是人民利益,行的是大道无边。”他时刻以新时期好干部、好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满腔热忱全身心投入执行事业,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致力于打通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用扎实的办案业绩表达了一个法官的高尚情怀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他就是平远县第八届五星道德模范——平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苑桂同志。
 
  临危受命 勇挑重担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发出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令。平远县人民法院党组迅速作出战略部署,任命刘苑桂同志为执行一庭庭长,此时的执行局,因为缺编严重,执行局长空缺,执行二庭庭长面临退休,执行工作案多人少、时间紧、任务重,形势异常严峻。
  临危受命,刘苑桂勇挑重担,毫无怨言。为打开执行工作新局面,刘苑桂从规范执行内务管理抓起,团结全体执行人员,提振信心,严格要求依法执行、规范执行,规范案件流转、款物管理、执行信访等。同时,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以敢打必胜的坚定信心,超常规的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投身到“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战斗。他从自身做起,主动放弃双休时间,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宣讲政策、法律和程序,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用足执行手段,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等。在他的带领下,全体执行干警士气高涨,执行案件结案率大幅提升,执行节奏逐步加快。2018年,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荣誉。2019年执行各项指标均排在全市前列,且在全市执行专项考核中取得全市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公正执行 维护正义
  一纸判决,仅是开端,正义抵达人心的路,难免磕磕绊绊。“胜诉了什么时候能拿到钱?”“恢复原状什么时候能够恢复?”这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问题,“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冲锋在前,刘苑桂用执法如山演绎法律法规的真威严,展现新时代的新担当新作为。为此,他不怕吃苦不嫌麻烦,从历史遗留案件入手,夜以继日地进行清理造册,逐案研究,一案一策。
  在一场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申请执行人的儿子当场死亡,法院判定被执行人何某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但是被执行人态度恶劣,仅赔付了5050元,且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期满后仍然拒绝赔偿,法院也未查封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8年,刘苑桂在清理积案时发现该案,多次传唤何某某到法院谈话,何某某总是以没钱或需回家与子女商量还款方案为由一拖再拖。思虑再三,刘苑桂决定再次对何某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但却在体检时发现其有高血压而被拘留所拒收,无奈只能放他回家。随后,刘苑桂向何某某发出搜查其住家的搜查令,并率执行干警及法警、开锁人员等共13人到何某某家,扣押了两辆八成新的摩托车,向何某某下达最后的通牒。几天后,何某某及其儿子到法院一次性履行完毕剩下的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同时,刘苑桂还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全时段、多频次、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通过“2016夏季执行大会战”“攻坚2017”“2019春节前集中大执行”“2019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等活动,执行完毕历史遗留案件49件,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4件,其他“硬骨头案” 14件。
 
  心系百姓 默默奉献
  在法院工作29年,刘苑桂从书记员做起,先后奋斗在基层法庭、民商事审判庭、研究室、行政审判庭等部门,还曾到乡镇挂职锻炼。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把个人的价值追求同人民司法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围绕岗位扑下身子干工作,兢兢业业干事情。
  在数十年的司法生涯中,刘苑桂接待过无数的当事人,处理过无数的案子,无论对谁,他都满腔热情;无论案子多么难办,他都要竭尽全力,只要有一线希望,绝不轻言放弃。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他始终奔波在执行一线,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2017年的一天深夜,得知身背多宗官司、长期赖债的郭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因家属担保,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时,刘苑桂马上组织警力,深夜到看守所拦截,成功执结执行案款近7万元。2019年,接到被执行人姚某某经常出没于平远县某某KTV的消息,刘苑桂召开紧急会议,决定于当晚采取伏击行动,并亲自带队,率领3名执行干警、2名法警换上便装,前往某某KTV将正在唱歌的姚某某抓获,并带回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拘留期间,刘苑桂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姚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7年到2019年,刘苑桂共办理执行案件480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近年来,刘苑桂同志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二等功1次。2019年,转任执行局局长。2020年,被授予平远县第八届五星道德模范称号。诸多荣誉加身,刘苑桂感到无比光荣,同时又深感不安,他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众多执行干警都在做的事,荣誉应该属于一起奋战在审判执行一线的全体干警。但是,这些荣誉并没有影响他工作和生活的节奏,他说这些殊荣都是他整装重发的动力,今后,将不忘初心,戒骄戒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抱着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热爱和忠诚,对法官职业的执着和崇敬,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办好每一宗案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文:平安之乡·梅州政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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