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摇珠选任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机构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1-27  浏览次数:486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122日,本院作出(2020)粤14破申12号民事裁定,受理了刘沛祥对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1216日作出(2020)粤1415号决定书,指定广东金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需对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管理人的申请,本院决定通过随机摇珠的方式选任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梅州利贞实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财产为坐落于梅江区彬芳大道江南龙坪尚未竣工验收的凯旋门楼盘。故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为对凯旋门楼盘已完成建设部分以及虽未完工但已列入该楼盘建设造价且存放在该楼盘工地内的建筑材料等物品进行评估定价。

二、报名条件

1、需为入选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中介机构;

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有房地产、土地评估资质;

3、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4、曾为至少一宗破产案件提供过不动产评估服务。

三、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需按本公告要求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书面报名申请材料(申请书、资质证书、曾为破产案件提供过不动产评估服务的证明材料等)函至本院民三庭(亦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mzzymst@163.com);

2、报名截止日后,本院将审查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并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中通过现场随机摇珠的方式选定一个评估机构,摇珠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选任评估机构报名截止时间:202121日。

四、联系方式

本院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南64号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

联系人:黄可、林佳欣

联系电话:0753-2325351232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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