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14强清2号债权申报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86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14强清2号
2023年11月3日,本院立案受理申请人徐文俊对被申请人蕉岭新广华木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1月28日指定廖伟雄律师担任蕉岭新广华木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蕉岭新广华木制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内向清算组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蕉岭新广华木制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蕉岭新广华木制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办公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芹洋奥园半岛一号B3栋12号店(广东客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廖伟雄;联系电话:13823887863; 邮政编码:514021。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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