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委任命林秀雄同志为市中院党组书记
9月21日,梅州市委在市中院召开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市委关于市中院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决定。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茂荣,梅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盛芬,市中院院长刘思彬,来市中院任领导职务的林秀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卓利清,省法院政治部地方干部处副处长王德智等出席会议。市中院院长刘思彬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和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在编干警共150多人参加会议。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卓利清宣读省委和市委任免职文件:任命林秀雄同志为市委政法委委员、市中院党组书记,同意提名林秀雄同志为市中院副院长、代院长;刘思彬同志不再担任市委政法委委员,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
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茂荣在大会上作了讲话,充分肯定梅州两级法院在刘思彬同志的带领下,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对新任党组书记林秀雄及中院党组班子寄予厚望,对梅州两级法院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要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服务和保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四是要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五是要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盛芬在大会上作了讲话,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市法院要正确理解组织意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定上来。二是要对思彬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三是希望秀雄同志尽快熟悉情况,尽早进入工作状态,继续带领全市法院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希望法院领导班子凝心聚力,继续保持强大的战斗力。希望法院全体干警发挥优良传统,作出新的贡献。
刘思彬院长作离任感言,表示绝对服从、坚决拥护组织安排。希望梅州两级法院干警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在以林秀雄同志为班长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同心同德,奋发前进,共同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世界客都·长寿梅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
市中院党组书记林秀雄作表态发言,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表示感谢,对到梅州中院任职感到责任重大,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服务工作大局;坚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廉洁司法,干净干事;坚持自觉接受监督。
(梅州中院)
-
上一篇
-
下一篇